湖北:探索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机制

时间:2022-08-31 18:08:5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今年5~12月,湖北省全方位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组织完成了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移交237处疑似问题线索清单,并组织现场核实核查。

通过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厉打击了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探索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成效评估流程和工作机制

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重点评估其在维持生物多样性和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方面的综合成效,是促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的有效手段和措施。

去年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HJ1203-2021),以标准的形式规范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流程,明确了成效评估的原则、周期、方法、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等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成效水平,结合湖北实际,今年5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林业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武汉市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和襄阳市南漳县漳河源自然保护区两个试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

试点工作分保护区自评和省级专家组评估两个阶段进行,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服务、水环境质量、主要威胁因素、管理状况、违法违规情况等7项内容开展定量与定性评估,最终形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等级。

据悉,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2月底结束,下一步将加强总结分析,探索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流程和工作机制,以评估结果推动自然保护区实现统一规范高效的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本底调查结果,加快建立湖北生物多样性数据库

5月13日,湖北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传来喜讯,调查人员多次在丹江口发现“蝶中仙子”——冰清绢蝶。据了解,这是湖北首次正式观测并记录到冰清绢蝶的出现。

带队专家、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吴刚认为,这说明丹江口的自然生态环境较好,为珍稀物种的生存提供了良好生态环境,冰清绢蝶野生寄主植物较少受到人为干扰,珍稀保护昆虫种群数量和多样性显著提高。

去年上半年,湖北启动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首批试点选取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的神农架林区、丹江口市、巴东县、宜昌市点军区、石首市、武汉市蔡甸区、黄梅县7地。

今年以来,全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共发现3种未被描述的鱼类新物种、中国新记录昆虫两种、湖北省新记录昆虫19种以及湖北省新记录鸟类——白背啄木鸟,在全省长江段观测调查中目击到江豚64头次。

本底调查将持续至2023年4月,届时将建立湖北生物多样性数据库。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将充分利用本次调查项目成果,加强长江干流湖北区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在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湖北省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多途径、多手段向公众普及湖北省生物多样性现状、保护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

5月20日,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举行的湖北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大型宣传活动中,开展了“我最喜欢的野生动植物”视频制作大赛启动仪式,发布“2022年湖北地区生物多样性公众意识调查报告”,相关专家做了生物多样保护的专题讲座。各市州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启动蔡甸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监测等第二批试点任务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这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又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

在总结去年监管试点成果的基础上,今年,湖北省完成了“1总3分”成果报告,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并即将出台《关于加强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监管试点,启动了武汉市蔡甸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监测等第二批试点任务。

上半年,湖北省紧盯重点问题,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内问题现场调研核实,已完成咸丰忠建河大鲵、网湖等14个自然保护区现场调研核实工作,组织下发2021年湖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问题(线索),并指导各保护区开展现场核实。

与此同时,湖北省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完成沉湖、上涉湖等10个自然保护区175个问题的整改销号备案工作。

为扎实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湖北建立了生态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印发了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完成了全省2021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上半年,湖北以生态示范“五级联创”为抓手,全面推进新时代生态省建设。开展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候选名单遴选工作。

目前,全省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9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67个、生态乡镇787个、生态村605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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